沙政發〔2018〕6號
各鎮人民政府,沙洋經濟開發區、濱江新區、新港區管委會,縣政府各部門:
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,推動簡政放權、放管結合、優化服務,承接落實國務院、省、市政府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,對標我省縣級行政許可事項通用目錄,做好縣級行政許可事項顆粒化拆分,縣人民政府決定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事項189項。其中,取消31項,新增50項,調整105項,其他3項為縣級顆粒化目錄保留項。取消和調整后,列入沙洋縣縣級行政許可顆粒化目錄的事項為584項。
各部門要認真做好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銜接落實工作。對列入縣級顆粒化目錄的事項,要進一步優化流程,壓縮時限,提高審批效能,提升服務水平。對新增的事項,縣直相關部門要加強與市直相關部門對接,做好承接工作,規范審批行為,強化事中事后監管,實現審批與監管無縫對接;對取消的事項,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,不得以任何名義變相實施。
附件:1.《沙洋縣縣級行政許可事項顆粒化目錄》
沙洋縣人民政府
2018年5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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